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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那年,穿着校服的学生们见了他们都绕路躲避,而叶箐手里还拎着满脸是血晕过去的可怜男人。他想靠近那些可爱的男孩子们,参与他们叽叽喳喳的讨论,和他们一起在街上飞奔,互相追逐打闹。他就光看着他们的笑脸就好了。 但是手上全是血。 他就此缩回了手。 他应该比那个快要被打死的男人还要可怜。叶箐这样扭曲地想着。 手上的血只会越沾越多。 血业深重,人就麻木了,越来越无所谓,越陷越深,再难逃脱。哪怕想逃,也会有无数的冤魂爬在背上嚎着,老东家,过去的朋友,将来的敌人,都拿枪口对着你,指着你继续走下去。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坐牢。因为他这么强,在江城里路子颇多,老东家也是能罩半边天的。他被打死都要比被关到牢里可能性大太多。 不过后来,抢了重要的东西,落得人人追杀的境地,不得已犯个事儿给关到牢里,躲一躲,他就开始庆幸地想,他这辈子作恶多端,是该坐牢了。 终于可以停手了。 想是这么想的。然而世事总是无常。 在牢里第一次看见那个男孩子的时候,叶箐老毛病就犯了。视线时时刻刻跟着人家,四处打听人家的时间表,偏要换到小孩那班作息里去。不去接近,只是远远看着。看到他的懵懂,他的不安,他的孤单,他的沉默,他的无依无靠。仿佛误入狼群的羔羊,和任何人走在一起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。 被判刑坐牢的,会是什么天真无邪的好人吗?叶箐不管。不过问,不在乎。他只要饱眼福就好。只要远远喜欢就足够。毕竟不管跟谁比,他叶箐都烂太多了。 但是啊,他看见小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