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5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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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景松集团,那他便要好好把握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。 入职景松前,他做了两件一直想做却一直没勇气做的事。 一是在原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。他给公司做了一年的廉价小工,跑腿有他、打杂有他,各种老员工不愿意干的活都是他干,但他干得很认真,丝毫没有怨言。以至于,他提交辞职报告后,部门主管还很不舍地挽留他。也是,以后到哪里去找这么听话又好用的廉价小工? 二是他干脆利落地从金诚一家里搬了出来。金诚一家里条件比他好点,他从农村到小镇上学,就一路和金诚一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在一所学校里,大学也在同个城市。毕业后,金诚一租了一套大房子装白富美骗小情人,后来实在房子太大,入不敷出,将其中一间租给了何明川住。何明川住进来后,便隔三岔五地在大半夜遭受室友的荼毒,金诚一以一个月换一次男友的速度折磨着何明川的耳朵。 做了这两年事情后,何明川觉得浑身轻松。 他租住的房子就在地铁口上,坐地铁通勤到景松上班很方便,他每天都在公司待到最后一班地铁开出前,努力地尽快熟悉公司的业务。 单身狗就是加班利器,反正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,在公司多待会还能省电费、网费。 一个月后,总裁办的人就已经习惯了何明川的所在。 他们一开始还很忌惮何明川,但时间久了,他们就发现何明川其实和白总并没有多大的关系,总裁除了亲点了他之外,没有多关心他一分,于是他们就毫无顾忌地把何明川当成了廉价小工,什么脏活、累活、跑腿活,全部都让他干。 何明川特别珍惜在景松上班的日子,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,他还来者不拒地接下了前辈们交给他的活。